郑东新区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房管所
来源:郑东新区直属分局  发表时间:2012-11-05 00:00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总体部署,按照市房管局对“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房地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创新郑东新区房地产网格化管理,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的意见》及《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已报请市房管局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和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联合在办事处设立房管所。

       房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网络化等房地产管理服务工作。房管所所长由房管分局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同时是服务郑东新区网格化平台的下沉人员;副所长由办事处任命,并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等由办事处承担。

       房管分局制定细化考核标准,对各房管所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实行每季度督导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通过考核督查,对先进个人和房管所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提升、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的房管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办事处设立房管所是基层房地产管理的创新性尝试,通过这一举措,将促进房地产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实现房地产管理的最佳社会效益,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郑东新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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