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消费警示
来源:市场管理处  发表时间:2011-06-28 00:00  
        一、严格遵守住房限购政策

    近期,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承诺可以为客户补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或办理居住证,甚至收取代办费用。同时,还发现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利用部分外地人士急于购房的心理,伪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情况证明用于出售,非法牟取利益,这种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引起了较多的购房纠纷。为保证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住房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伪造出售居住证或暂住情况证明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不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购房者签署购房承诺,如因不实申报产生的纠纷及风险,将由购房人承担交易后果和经济责任。
   (二)购房群众如发现或遭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公司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67889900、67182968。一经查实,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诱导或协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公司。
    二、认清小产权房的危害
   由于近期出现了一些因购买小产权房造成的信访案件,下面针对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发布消费警示:
   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
    目前所称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销售等手续,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合法途径是首先通过土地征收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再通过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其开发、建设为现有法律法规所不允许。
    购买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
    一是小产权房存在产权风险。小产权房为立法所明文禁止的违法建筑,购房者无法办理合法的房屋产权登记,因此无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小产权房事实上是无产权房。二是小产权房存在流通风险。没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小产权房不能进行转让、交易、抵押等。三是小产权房存在质量风险。小产权房的建设过程缺乏政府的有效监管,其质量状况难以保证。四是小产权房存在资金风险。小产权房的开发资金没有政府和银行进行监管,一旦开发单位的资金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五是存在补偿风险。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因此国家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购买者不能得到拆迁补偿。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很大,购房群众一定要选择购买品牌过硬、社会声誉较好的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三、购房注意事项
  (一)核验开发商“五证一照”是否齐全
    “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要学会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开发商是否和出售房屋的出卖人完全一致,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开发商销售的合法性。
   二是看批准销售的房屋和购房人购买的房屋是否一致,即,一定要对照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销售许可范围之内,否则属非法销售。
   三是要看所售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及物业类型,是经济适用房还是一般商品房。这决定了所购房屋购买资格、处置权利等。
   四是要看项目名称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否一致。在开发过程中项目名称可能会有变更,因此要核对名称是否一致或多个名称是否代表一个项目。
   ★特别提示:
    商品房预售许可会进行预售许可前公示、预售许可后公告及售房场所公示。其中,预售许可前公示、预售许可后公告以网络公示的方法在“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上公示;售房场所公示采用售房场所设立公示牌方式进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