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和优秀房地产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11-02-12 00:00  
各会员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房地产企业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改善我市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理念,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我市房地产行业整体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决定开展“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2010年度郑州市优秀房地产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在郑州市行政区注册,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单位,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此次活动将评选“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30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5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0家;评选“2010年度郑州市优秀房地产人”30名,其中: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人员15名、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5名、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人员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条件:
(1)年检合格;
(2)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照章纳税;
(3)已按要求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社会信誉高;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6)连续从事房地产开发3年以上,且当年度销售商品房5万平米(非住宅3万平米)以上;
(7)积极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选条件: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
(2)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无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
(3)服从行业管理,能够按时如实报送主管部门要求填报的有关报表;
(4)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3年以上,经营业绩良好;
(5)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社会信誉高,责任感较强;
(6)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在业务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建设、开拓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
(7)积极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条件:
(1)已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2)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以上,经营业绩良好;
(3)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4)经营业绩良好,社会责任感较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5)无有效欺诈投诉、媒体曝光等现象及其他不良行为发生;
(6)已按要求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无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高;
(7)积极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2010年度郑州市优秀房地产人评选条件
1.房地产开发行业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满3年以上;
(2)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所在企业及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4)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5)关注行业发展并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6)所在企业管理规范,企业文化特色突出,经营状况良好;
(7)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及协会工作;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房地产估价行业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
(2)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估价行为规范、办事公正;
(4)按要求参加估价师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5)所在机构及本人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6)关注行业发展,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行业发展意见和建议;
(7)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房地产经纪行业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3年以上;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较强;
(3)所在机构及本人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4)按要求参加经纪人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5)有丰富的房地产经纪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行业发展意见和建议;
(6)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7)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评选办法
     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2010年度郑州市优秀房地产人评选活动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择优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申报公司注册地在县(市)、上街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的,由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

      四、评审程序
      1.单位或个人填报相应的奖项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3.将初选结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4.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5.表彰。

      五、报送时间
      请各参评单位和个人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8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703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7889725
 

    附件:
  1.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doc
  22010年度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经营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doc
  3.2010年度郑州市优秀房地产人申报表.doc
   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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