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家庭的住房问题,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拟于近期组织一次公开销售活动。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购房资格进行登记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
2007年底以前(含2007年)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且在公开销售中未入围和候补入围的家庭。
二、复审时间
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26日
三、提供材料及复审地点
请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到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3楼会议室。
四、其它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咨询电话:67883316 67883317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