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10-01-26 00:00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企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质量,提升统计效率,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现就房地产企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房地产统计工作是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管理、服务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信息,充分、高效地利用信息,适时、恰当地公开信息,也是科学制定行业政策、加强行业宏观调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同时,加强统计工作,对提高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也有重要意义。
      二、全面启用新的房地产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平台
      为切实加强企业信息统计和综合监管工作,“郑州市房地产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自2010年1月25日起正式启用。该系统集信息统计、数据处理、行政审批、信息反馈为一体,有三个特点:一是所需数据统一入口,一次性采集,避免了多头、重复报送;二是实行网上在线即时填报,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三是全部为基础数据,快捷方便,易于统计。
      今后,凡注册地在我市[含各、县(市)、上街区]和开发资质在我市备案的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的“企业数据上报”栏目,在“郑州市房地产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及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
      三、切实加强统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一)建立企业信息员制度。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明确统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配备专职信息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要对企业信息员进行专项培训和考核,颁发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信息员职责与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二)实行企业信息即时统计填报制度。各企业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行业负责的工作态度,按要求即时填报项目建设情况、投资情况、人员增减等相关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企业信息即时统计填报制度另行制定)
     (三)建立统计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标《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等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统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房地产企业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统计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另行制定)
     (四)建立统计工作奖罚制度。发现有拒报、瞒报、虚报、漏报、迟报、错报等违规情形的,责令限期补报。对不及时纠正的房地产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郑州房地产网”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统计工作奖罚制度另行制定)
      加强统计工作的管理,全面启用“郑州市房地产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市房地产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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