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审的通知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9-12-15 00:00  
各区民政局、房管局,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根据《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保障对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和对象

      市内五区及高新区范围内,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全部对象。年审对象应在年审期间主动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年审登记,凡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保障资格。
      二、年审时间
  2009年度审核工作从12月 5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
为便于实现与低收入认定的有效衔接,今后年度廉租住房年审分两个节点进行,分别为1月和7月,即上半年纳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下一年度1月进行年审登记;下半年纳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下一年度7月进行年审登记。各区民政、房管、街道等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年审准备,确保低收入及廉租住房年度年审工作按计划进行。
      三、组织领导
  年度审核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房管局联合组织实施,市内五区、高新区民政局、房管局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负责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年审内容
      参加年审家庭须填写《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提交户口簿;
      (二)身份证;
      (三)民政部门核发的《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四)《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五、年审程序
  (一)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向社区领取《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数,住房和收入情况。 
  (二)各社区负责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在《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社区核定继续享受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核查比例要达到50%,在《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逐户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四)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进行审核登记。
    (五)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区上报的《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审核后,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媒体或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确认为2010年度续保家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低收入救助证》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年度复核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低收入救助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检查力度,确保12月中旬前完成2009年7月底前核发的《郑州市低收入救助证》复核工作。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及早介入,实行交叉作业,确保按时完成年审工作任务。
      (二)加强合作,确保年审有序开展。年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民政、房管、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严禁互相推诿,确保低收入和廉租住房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对年度审核工作的宣传。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媒体发布年审公告,宣传廉租住房年度审核工作;各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采取张贴通知、入户宣传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让所有补贴对象参加年审。 
  (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接受户籍所在地社区的管理,必须参加年审,否则将取消廉租住房补贴待遇。 
  (五)坚持定期审核制度。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保障户每年主动重新申请一次,接受核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六)实行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廉租住房年度审核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行为,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纪情况,经查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年审工作按目标要求如期完成。
  
      附件:《郑州市       区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