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无线电管理处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清理范围: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发射功率大于0.5瓦的无线电对讲机(含车载电台),如果没有经本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没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均在清理之列。
三、行政执法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开展清理违法使用无线电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查处行动。对于没有经过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没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含车载电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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