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6-07-27 10:03  

根据中心党总支委员会会议(2026年7月22日第15次)研究决定,同意对已到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保险柜5台、打印机2台、电动车35辆、咖啡机1台、碎纸机1台、照相机1部、对讲机4部、掌上电脑1台,原值总计122042.85元。

根据郑财资〔2019〕313号和郑财资〔2024〕174号文件规定,按流程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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