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率,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1月 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67883303@163.com
2、联系电话:67883303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2025年12月25日
《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市住房保障局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将《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局官方网站全文发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2条,采纳0条,未采纳2条。
三、未予采纳的意见的原因
1.建议:郑州外来人口一直在增加,公租房几乎一直是不够,现如今完全可以降低公租房门槛,需要保障房的人群有很多;关于安置房拆迁时候已经写进合同中,如何安置如何建设,后续遵守即可。
未采纳的原因:与企业建设公租房(企业产权)盘活工作无直接关联。
2.建议:目前租住公租房超过8年期限的政策对于当下市场已经不太适宜,超过8年的房子再另外租赁对于好多符合条件的人群不一定愿意租住,且处于长期空置状态,因此建议对超过租赁期限的公租房群众适应自愿购买政策,这样大大促进盘活处置。
未采纳的原因:与企业建设公租房(企业产权)盘活工作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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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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