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系列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当前我市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矛盾纠纷易发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集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8日
反馈渠道如下:
1.电 话:0371-67889711
2.邮 箱:zzsfgjwyc@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关于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一)多轮征求意见与协商。7月初,我局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请示,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各相关部门就《通知》及附件《职责清单》(初稿)征求意见。经统计,各相关部门均对《职责清单》(初稿)进行了意见反馈。其中,收到意见16条,采纳12条,部分采纳3条,未采纳1条;无意见3条。
(二)官网发布。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到12月28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3条,未采纳。
三、未予采纳的意见的原因
1.建议:该征求意见稿中,未针对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问题进行责任归属的明确,前期物业的招投标监督和管理职能缺失,出现问题没有问责。
未采纳原因:《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对此事项进行明确。
2.建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中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按政府指导价,其他按市场调节价收费。政府指导价具体是多少?公租房签合同时的收费标准是否按政府指导价执行的?
未采纳原因:该事项与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相关,建议通过适当方式反馈问题。
3.建议:关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没有写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措施。社会上很多反映社区、街道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不合规,未经全体业主大会表决就擅自安排物业进驻小区,在居民举报物业不作为时,街道或社区该作为时不作为,沦为物业帮凶,侵害业主权益。建议明确处罚措施和上级举报受理等内容。
未采纳原因:《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指导监督业委会组建、换届及日常运作等方面的法定职责进行明确。本次发文旨在进一步明晰部门协同机制,如有上述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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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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