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2-07 17:18 

为加快推进我市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工作,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文体场馆、产业租赁用房的通知(试行)》(郑政办〔2023〕3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公寓建设运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3〕143号)有关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前,该《细则》已征求我局内部相关业务处室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

1、电子邮箱:zlsdbgs@163.com

2、联系电话:0371-67889191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郑州市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2、《郑州市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