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高效调配、集约利用,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草拟了《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暂时转化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9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67889926sx@126.com
2、联系电话:67889926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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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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