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三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1-05-08 16: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和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函》(建房办函〔2021〕49号)要求,现开展我市第三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定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报形式

申报单位通过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简称: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http://zfbzj.zhengzhou.gov.cn)中的“中央奖补申报”模块提交申请,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一申报单位的不同项目,应根据项目分类分别申报。

三、审核方式

受理单位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轻资产类运营项目,经营企业须在市房屋租赁平台备案满一年方可申报。

(二)申报纸质材料应按封皮、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除图纸外,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内容部分依照《细则》中“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3份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除需个人签字地方,勿手工填报),涉及租赁住房清单的需一同上报excel表格。(申报政策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模版从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下载)

联系人:王亚南         电话:67889596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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